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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深福府复办延〔2021〕92号)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1-17 15:4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汪龙: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于2021年8月9日作出的《答复意见书》,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我办已依法受理。2021年11月9日,我办依法向你邮寄送达《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深福府复办延〔2021〕92号)。2021年11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复议办)收到上述邮件的退件,理由是“地址已搬迁”,该邮件未能妥投。

  现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公告送达此《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深福府复办延〔2021〕92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深福府复办延〔2021〕92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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