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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40438/2023-0059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8-01
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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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01  浏览次数:-

  一、为何要修订《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18年5月印发实施以来,在加强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保障政府物业资产的合理使用、有效利用与安全增值、强化政府物业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办法》执行和落实的工作实践中,也浮现出了一些急需修订的问题,如原依据的政策已重新修订,部分条款已不适用;同时,对于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的部分内容及流程也需依照现行情况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完善。因此,在该《办法》有效期将满之际,亟需将近年来物业资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总结转化,在对《办法》适时修订时进行吸收、归纳、优化、完善,以实现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政府物业资产服务产业和服务民生的作用。

  二、《办法》修订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哪些?

  《办法》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依据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1〕1号)、《深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深府办〔2022〕5号)。

  三、《办法》的修订经历了哪些程序?

  自2023年1月启动《办法》的修订工作后,区物业中心先后开展了调研座谈、反复讨论修改、征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挂网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工作,使《办法》不断得到完善,并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印发。

  四、修订后的《办法》主要有哪些创新或变化?

  (一)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部门在政府物业资产管理中的职责。主要是依据区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通过梳理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各环节上的工作需求,明确区机关事务局、街道、教育、卫生、文体等主管单位及各产业部门的管理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机制。通过总结日常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形成政府物业资产的“筹集接收—资产登记—使用管理—处置管理—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的全流程闭环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包括:1、明确物业的筹集方式、使用管理模式、处置方式等内容。2、着重加强产权登记力度。鉴于政府物业产权确权率较低的问题,在本次修订中明确各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实施单位、项目单位等均需配合将产权登记至区物业中心名下,完善相关确权手续。3、规范在建工程的入账管理,实现应转尽转。鉴于目前有为数不少的工程项目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财务决算,导致该些项目无法及时转为固定资产,通过规范入账要求,切实推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4、加强对产业用房的监督管理。强调“谁引进、谁监管”原则,通过对入驻企业和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实现政府产业用房规范管理和优化配置,提升产业用房使用绩效。

  为更好发挥《办法》的制度规范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制定与《办法》配套的物业资产登记、处置管理、使用管理、租赁管理、授权管理等的七个实施细则,构建成“1+N”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