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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40438/2022-0058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4-12
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81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5
主题词: 埔尾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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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81号)

发布日期:2022-04-15  浏览次数:-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12日13时起,解除南园街道埔尾新村第45栋封控区管理,解除埔尾新村第28栋、第29栋、第44栋、第46栋、第47栋管控区管理,解除埔尾新村(封控区、管控区除外)防范区管理。

  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措施,各类人群避免聚集活动,居民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医疗机构、药店等强化哨点监测。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