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石贵国
留言日期:
2022-08-29
主题:
请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公开明确 “投资宝平台的清盘方案与投资宝平台独立清退是企业行为”
内容: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您好!
案 号:(2021)粤 0308 行初 2311 号
案 由: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决定
时 间: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十时
地 点:行政审判中心第十九审判法庭(网络庭审)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简增荣、审判员张倩、人民陪审员刘晓燕
书记员:余小梅(法官助理兼) 记录人:蔡泽冰
原告石贵国
被告:福田区金融工作局
负责人姜跃龙局长、王蓉副局长
代理人何佳宾,刘静怡,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田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周江涛区长、黄锐凯 代理人胡庆海,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述:“因为我方不掌握投资宝平台清盘的相关方案,投资宝的清退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的,我方是没有相关的监管职权以及清退过程中的审批职权的”,与福田区人民政府、福田区金融办、福田区金融工作局政府无关 ”,
请福田区金融工作局确认以上陈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