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漂泊社工
留言日期:
2023-03-06
主题: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招标疑问
内容:
近期,福田各街道陆续发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招标公告,就公告中的一些内容特向区民政局询问: 1、按市、区的政策规定:“服务项目经费的人力成本不得少于项目经费的85%”。莲花街道办、华富街道办在招标公告中的一项评审标准为“在《服务经费构成表》中投标人直接用于社工工资福利及社工业务活动经费占总费用比例达到85%以上的,得100分。”,这是否违背了“人力成本不得少于项目经费的85%”的政策规定?(目前梅林街道办已按这种方式完成招标) 2、查阅华强北、沙头、园岭街道办的招标公告,可以发现评分项中有“党建工作情况”:投标人成立党支部的得40分;投标人2020年至今,党支部荣获县(区)级或以上党内表彰的得60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将党建列为评分项是否涉嫌对供应商(尤其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3-06
答复时间:
2023-03-10
答复单位:
福田区民政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从福田政府在线提交的网上咨询信件我局已经收悉。具体答复如下:根据《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和《福田区落实<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规定,明确服务项目经费的人力成本不得少于项目经费的85%,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5%。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全周期管理,区民政局今年专门制定《福田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明确服务项目经费的人力成本不得少于项目经费的85%;区民政局为项目的业务指导主体,指导街道落实指引内容,联合区委组织部建立监测监督机制,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是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负责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统筹协调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等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好社区党建核心服务和社区照顾类基础服务,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对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提出存在问题,督促各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依程序完成项目采购工作。

如还有疑问可拨打福田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电话:0755-82918720咨询,感谢您的咨询。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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