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拾柒
留言日期:
2023-05-10
主题:
卓悦汇煌上煌售卖变质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行政不作为
内容:
本人于5月6日19:47在卓悦汇商场煌上煌购买了卤豆制品一份,食用后未离开商场即发现变质。20:20返回柜台,柜员闻了下后辩称食品无异常。本人不接受该说法,随即拨打了12345热线,20:44根据语音提示通过短信链接提交了编号为502305062044285589601的投诉。当晚本人携带变质豆制品与购物票前往服务台请求确认。值班的三名工作人员均确认食物有明显酸味,同时也检查了购物小票,并表示商场希望消费者通过官方途径维权。因并未在12345小程序上查询到投诉工单,5月7日再次通过12345人工服务投诉,接线员表示会加急办理。下午14:43商场再次电话沟通确认食品有异常,已在管理范围内对商户进行处罚。5月10日本人接收到福田市监短信回复称因消费者未提供有效证据故不予立案。但在此之前并未有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我调查情况,消费者如何提供证据?食品投诉后处理进度缓慢,食物腐败加重,又要如和维权?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5-12
答复时间:
2023-05-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答复内容:

2023年5月8日,我局收到编号为21440300002023050802380794的工单,举报人反映其在福田区卓悦汇商场-2楼煌上煌购买豆制品,工单描述称“闻到明显有变质的味道”,因此认为商家售卖变质的产品。因酸味为主观性判断,无法据此认定相关商品变质,无初步证据认定被举报人违法,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已于2023年5月10日发送短信给举报人告知。2023年5月12日,我局在收到本工单(B20230512348)后,执法人员使用0755-82528053电话致电举报人予以解释说明,市民不予认可并表示会继续反映相关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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