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小姐
留言日期:
2023-06-06
主题:
积分问题
内容:
我想问,居住信息积分和房产积分不一样?如果房产是买了10年,但是最近一年才搬回去,那是按0.1*1个月计算?但是房产按2012年满分10分,分开计算积分吗?而且自己房产是不是不用按租客的前一年4-30居住信息?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6-06
答复时间:
2023-06-06
答复单位:
福田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从福田政府在线提交的网上咨询信件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已告知其按照《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的规定,一、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 51%以上,下同),学生入户在该房产,为第一类型,基础分80分。二、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为第二类型,基础分为75分。三、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且学生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 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为第三类型,基础分为70分。连续居住加分为:①购房*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 0.1 分;②购买特殊房产按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 0.1 分。此项累计不超过 10 分。后续如有相关问题可致电0755-82918379,或亲至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现场咨询(地址:新洲九街6号),市民表示感谢。

(区教育局)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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