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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认缴制后如想变成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司,可否办理注册变更登记?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5-24 00:00来源 : 盐田区

  答:公司出现章程规定应实际缴付出资情形的,或股东根据需要自愿实际缴付出资的,经实际缴付到位后,由公司向股东出具经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并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付出资的金额、日期、出资方式、货币出资的到账账号及时间、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过户情况;(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公司申请实收注册资本缴付到位的,可凭股东《出资证明书》或验资报告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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