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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合作区事务署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重大基础科学及工程技术问题团队揭榜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11 13:13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及创新创业若干支持措施》(福府规〔2021〕1号)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团队揭榜制实施细则》,有序推进团队揭榜制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内容

  揭榜挂帅工作聚焦重点发展的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微电子和金融科技六大重点科研领域,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具体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要求见附件1)。

  二、资助标准

  揭榜方案通过评审的按经评审核定的总投资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资金根据任务目标关键节点的完成情况和考核评估情况分期拨付。

  三、揭榜方要求

  团队揭榜制的揭榜方是对科研项目主题揭榜的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型企业、科研团队等,揭榜方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独立申报的,应已注册在深圳园区,或尚未注册,但承诺在揭榜成功后1年内在深圳园区完成实体注册和实际入驻。联合申报的,包含揭榜牵头方和揭榜合作方,揭榜合作方最多2家;揭榜牵头方应满足在合作区注册落地的相关要求,且团队人员比例超50%;

  (二)揭榜方在揭榜前与出题方应无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应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揭榜方与出题方的董事、高管均不得在对方兼职且揭榜方与出题方的实际控制人不得是同一人;

  (三)揭榜方应具备相应的研究背景、研发实力和稳定的人员队伍;

  (四)揭榜方及主要负责人无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揭榜方案不得就同一项目内容向相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情形的,将取消揭榜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四、揭榜材料

  揭榜方应在申报时间内,向河套合作区事务署提供以下材料,请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并将1份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办公室。

  (一)揭榜申请表(附件2)

  (二)揭榜可行性报告提纲(附件3)

  (三)知识产权和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

  (四)落地承诺书(附件5)

  (五)已有的仪器设备清单(附件6)

  (六)拟新增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附件7)

  (七)项目预算表(附件8)

  (八)项目预算说明书(附件9)

  (九)合作协议书:明确研究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资金分配比例等内容。(该项仅在联合揭榜的情况下提供)

  五、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申报时间:2024年1月15日-2月29日

  (二)咨询电话: 0755-23608514-6612

  (三)地址:福田区桂花路1号保税区管理局大楼

  (四)邮箱: HTCZSTID@szft.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2023年选题揭榜榜单

  2.揭榜申请表

  3.揭榜可行性报告提纲

  4.知识产权和科研诚信承诺书

  5.落地承诺书

  6.已有的仪器设备清单

  7.拟新增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

  8.项目预算表

  9.项目预算说明书

  深圳市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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