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1】4055号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1-20 18:35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优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杨洁诉你及深圳市优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安托山分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福劳人仲案【2021】4055号),诉求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提成工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3700元。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1年11月20日张贴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12号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二层2A95。你可到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119号韵动家园裙楼二层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林建赞,电话:0755-23611235)。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01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在仲裁2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119号韵动家园裙楼二层)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