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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公示名单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1-17 17:59来源 : 福田区水务局

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公示名单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决定文书编号

许可内容

许可日期

有效期限

许可部门

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440300618873567Y

深福水许准予(2022)001

本局于2022年1月17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深圳地铁10号线冬瓜岭站与深科技城项目连通工程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申请。申请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项目申请对进入项目红线范围内,对工程造成一定影响的市政雨、污水管道进行迁改。经审核,福田区水务局原则上同意本项目的雨、污水管道迁移、移动设计方案,具体意见如下:

(一)应进一步复核雨、污水出户管的管径,确保排水安全顺畅。

(二)改建雨水管道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三)排水检查井、雨水口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四)排水检查井盖、雨水篦、爬梯应采用球磨铸铁材料,井盖和雨水篦应安装防丢失装置。

(五)排水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装置,井盖上应有排水性质标识必须与管道的属性相一致。

(六)申请项目施工前应复核市政雨、污水管道及设施标高,原则上确保改迁后的雨、污水管道坡度、管径和埋深与改迁前原管道一致,确保排水通畅。

(七)改建的雨、污水管道应符合现状排水条件。

(八)应按审核通过的迁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九)本次排水迁改均为临时迁改,后期需将管道永久恢复,永久恢复设计方案应报辖区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审查。

(十)申请项目施工完工后,宜委托内窥检测机构对排水管道及设施进行电视检测,电视检测标准按照《深圳市市政排水管道电视及声呐检测评估技术规程(试行)》执行。检测完成后请及时联系辖区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进行验收、移交,并向福田区水务局申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投入使用。

2022.01.17

2099.12.31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755-83131607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环境监测大楼

联系人:郑工

邮  编:518000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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