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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关于4月29日代理记账资格审批结果及告知承诺书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4-30 09:55来源 : 福田区财政局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经福田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备案及变更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负责人

行政许可决定批复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业务类型

备注

1

深圳中颐创想咨询有限公司

91440300MA5H0J9P5Q

谢想

福财会〔2022〕28号

DLJZ44030420220009

许可


2

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

91440300326247919G

化艳艳



分支机构业务备案

仅官网公示,与总部共用许可证书

3

深圳市指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1440300MA5GCG9073

刘敏

福财会〔2022〕29号

DLJZ44030420210266

变更业务负责人、本区地址变更


  附件:1、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审批告知承诺书(中颐)

             2、准予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批复 福财会【2022】28号(中颐创想)

             3、准予代理记账机构变更通知书 福财会【2022】29号(指峰)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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