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广东省和深圳市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5-20 15:56 来源 :福田区教育局
各团区(工)委、各区(新区、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少工委,市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21—2022年度广东省和深圳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活动,教育引导新时代少先队员健康成长,激励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履职尽责,推进新时代特区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5月
二、评选项目及参评对象
(一)2021—2022年度广东省和深圳市优秀少先队员
参评对象:通过“最美少年”评选产生。
(二)2021—2022年度广东省和深圳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
参评对象:全市各级少工委主任、委员,学校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各级少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2021—2022年度广东省和深圳市少先队红旗中队
参评对象:全市校内外少先队中队
(四)2021—2022年度广东省和深圳市少先队红旗大队
参评对象:全市校内外少先队大队
(五)2021—2022年度广东省和深圳市少先队先进学校
参评对象:全市中学(建有少先队组织)、小学
三、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1
四、推荐名额
详见附件4
五、评选步骤
(一)学校初评(5月初)
推荐人选(集体)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结合“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及三星章、四星章的获得情况,用少先队特有的组织形式教育引导队员选树榜样。“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先进集体(红旗大队、红旗中队、先进学校)候选单位由学校少工委研究后申报。校外少先队组织可根据评选标准向隶属少工委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人各1个。
(二)区级推荐(5月中上旬)
各区按照评选标准从严把关,由各团区(工)委、少工委联合教育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本区候选人和候选集体推荐名单,经各区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签名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其中,“广东省(深圳市)少先队红旗大队”候选单位应根据管理权限,经由上级少工委考察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符合要求方可上报。
(三)市级审核(5月中旬)
团市委、少工委联合市教育局组成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事迹材料和相关荣誉,按照评选标准确定省、市两级候选人选和候选集体推荐名单,市级推报名单由市级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集体研究后确定,省级推报名单由团市委集体研究后确定。各区推荐人选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直接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各荣誉候选个人和集体应按照《2021—2022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地市推荐汇总表》《2021—2022年度深圳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地市推荐汇总表》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及获奖证明电子版(不多于五项)。其中,省、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候选人需填写并报送《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或《2021—2022年度深圳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均一式两份)。
《2021—2022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地市推荐汇总表》由各区少工委统一汇总填报,用普通A4纸打印后骑缝加盖团区(工)委、教育部门和少工委公章报送市少工委办公室。《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推荐审批表》《2021—2022年度深圳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均一式两份)需加盖团区(工)委(区少工委)公章后同时报送。
(二)报送时间
请各级少先队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选推荐工作,请各区少工委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全部材料,电子版以“区名+少先队荣誉评选”标注邮件主题,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盖章纸质版材料寄送市少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要将评选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庆祝建团100周年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少先队文件相结合,与“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相结合,树立引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时代榜样,激励少先队辅导员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面向基层,形成导向。推荐省、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应注重从基层一线优秀大、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中推荐,各区推荐的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各不少于1名;少先队工作者应注重推荐学校少工委委员(包括少工委主任、副主任),各区推荐的少工委委员和少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名、学校少工委委员不少于1名;优秀少先队集体应注重从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少先队改革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中推荐。对于同一个学校(单位)的候选集体和个人,各区最多只能各推荐1个(不包括学校少工委委员、校外辅导员)。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优秀个人(集体)的真实感人事迹,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和队报队刊、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栏等少先队宣传阵地作用,做好评选活动的前期动员、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续追踪,努力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为少先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2021—2022年度广东省和深圳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条件
2.2021-2022年度广东省和深圳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2021—2022年度广东省和深圳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地市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少先队深圳市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