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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委托福保、南园街道开展消防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续签)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6-21 14:54来源 : 区消防救援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委托福保、南园街道办开展消防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现继续签订委托协议书,详见附件。

  附件: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福保街道办)

                  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南园街道办)


深圳市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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