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3-14 15:43来源 : 福田区水务局
序号 | 事项 | 事项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是否为部门联合事项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次/年) | 检查事项分类 | 责任单位 |
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对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4.广东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 | 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深圳市水务局和福田区水务局审批(备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福田辖区内在建生产建设项目 | 1.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开展情况; 2.水土保持监测开展情况; 3.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4.水土保持设施管护情况; 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6.水土流失隐患及危害总体评价; 7.水土保持设施完工验收情况。 |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 是 | 8% | 1次/年 | A类 | 水政监察科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4.广东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 | 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 | 1.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程序情况; 2.生产建设项目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情况。 |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 否 | 10% | 1次/年 | A类 | 政务服务科 |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的抽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3.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 4.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已办理备案手续的生产建设项目 | 1.有无根据实地勘察成果文件进行编制; 2.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技术文件编制; 3.是否伪造数据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情况。 |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 否 | 10% | 1次/年 | A类 | |||
2 | 水资源及供水监督检查 | 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 |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 建有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小区和单位 | 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二次供水设施运管和清洗消毒情况; 3.二次供水水质情况。 | 现场检查 | 是 | 8% | 1次/年 | A类 | 供排水管理科(水资源管理科) ) |
取水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3.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 |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取水户 | 1.是否按取水许可申请书规定取水; 2.是否如实上报用水数据; 3.是否按规定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者校准工作; 4.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持续正常运行; 5.是否按要求做好取水许可档案管理等。 |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 否 | 10% | 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1次 | A类 | |||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 1.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3.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护办法 4.水工程(引、蓄水)管护范围内涉水建设项目技术规范(DB4403/T 186-2021) | 被许可人 | 1.对照批复文件,检查批复方案落实情况; 2.是否符合《水工程(引、蓄水)管护范围内涉水建设项目技术规范》(DB4403/T 186-2021)要求。 |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 否 | 10% | 1次/年 | A类 | 政务服务科 | ||
3 |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 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3.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4.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 5.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时调整适用和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的决定 | 申请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备案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 1.备案的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内容是否达到或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规则、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建设单位在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节约用水评估报告内容,开展后续设计、施工建设、设施验收等工作; 3.节水措施方案是否符合要求;节水设施建设是否到位、运行是否正常。 |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 否 | 10% | 1次/年 | A类 | 政务服务科 |
4 | 河道管理监督检查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 4.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 | 被许可人 | 1.对照批复文件,检查批复方案落实情况; 2.是否符合《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要求。 |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 否 | 10% | 1次/年 | A类 | 政务服务科/河湖工作科 |
对河道范围内水工程设施的监督检查 | 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 | 日常管养单位 | 是否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 | 否 | 10% | 1次/年 | A类 | 河湖工作科 | ||
5 | 排水许可监督检查 | 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批 |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 | 被许可人 | 1.检查审批时效性; 2.有无申办城市排水许可; 3.现场情况和书面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 否 | 10% | 2次/年 | A类 | 政务服务科/供排水管理科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 | 被许可人 | 1.检查审批时效性; 2.现场排水预处理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出户管与市政接驳情况。 |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 否 | 10% | 1次/年 | A类 | |||
6 | 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对水利工程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 | 区水务局局属在建(未完工)水务工程 | 1.对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是否有明确要求执行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 3.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 4.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5.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6.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7.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 否 | 10% | 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1次 | A类 | 福田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水利工程质量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3.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 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实施规定 | 在区水务局局属项目内开展水务工程检测工作的单位 | 1.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 2.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 3.是否存在转包、违规分包; 4.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5.是否按照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质量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6.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 否 | 10% | 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1次 | A类 | |||
对水利工程建设基建程序、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5.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实施规定 6.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 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8.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区水务局局属在建(未完工)水务工程 | 1.工程开工初期: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勘察、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情况,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建立情况,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质量检测单位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2.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检测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3.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 否 | 10% | 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1次 | A类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5.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 6.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8.深圳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 区水务局局属在建水务工程或已建水利工程(小型水库) | 1.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一岗双责”制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3.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 6.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等责任的情况; 7.对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结案和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9.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及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10.各类水利风险点、危险源排查防控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情况; 11.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救援体系和应急演练情况; 12.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情况等,各类安全检查,除通用内容外,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 13.已建水利工程(小型水库)检查内容:安全三级责任人、防汛“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安全运行管理情况(安全鉴定、除险加固、日常巡查台账、虫害防御等);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风险员识别、隐患发现、整改过程台账);应急避险措施、应急演练和培训开展情况等。 | 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 否 | 10% | 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1次/(小型水库每年检查3次) | A类 | 福田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水资源管理科(小型水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