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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福府复转〔2019〕8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9-18 15:34来源 : 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04-13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深福府复转〔2019〕8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刘**因认为贵局福田监管局不予受理其投诉深圳市**有限公司一案违法,请求责令贵局福田监管局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处理。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办已将此申请及相关材料转送贵局。

  2019年9月17日,我办收到申请人刘**邮寄的《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现转送贵局处理,请予以接收。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钟**

电  话:8291****

附件:1.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1份(1页);2.申请人刘**邮寄的信封(1个)。

转送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

刘**:

  你因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投诉深圳市**有限公司一事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行为而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我办已按照《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转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并向你邮寄送达了《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

  2019年9月17日,我办收到你邮寄的《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现将你的撤回申请转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特此告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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