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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6-19 00:00来源 : 区企服中心 信息索引号 : /2018-1106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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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政策解读

  一、政策修订背景是什么?

  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重要指示,今年国家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3月20日李克强总理答中外记者问提出六个“一”提升营商环境。在今年深圳两会期间,深圳提出20条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将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营造综合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提升营商环境的最新方针政策精神,及2017年产业资金政策实施问题、企业发展专题调研反映问题等需要进一步修订调整产业资金政策内容,进一步精准支持企业和产业发展,营造中心城区营商综合成本优势,树立福田营商环境品牌。

  二、政策修订目标是什么?

  2018年产业资金政策修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提升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围绕我市营商环境改革20条措施和我区2035年中长期规划总体部署针对我区经济发展需求和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产业资金政策体系,提高产业资金支持精准度和使用效益,提升福田营商环境,为我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三、政策修订依据是什么?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3.《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4.《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5.《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7.《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

  8.《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

  9.《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10.《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

  11.《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12.《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

  13.《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施办法》

  14.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

  四、政策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目前,新修订的产业资金政策已形成“1+9+N”政策体系,包括1个管理办法、9个产业政策、N个细分产业或区域措施。“1个管理办法”是资金管理办法,“9个产业政策”指招商引资、总部经济、金融业、企业上市、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商协会发展政策,“N个细分产业或区域措施”指建筑装饰设计、供应链、专业服务业、金融科技、时尚产业、新一代人工智能、华强北低成本空间、私募基金、债券“直通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共10个措施,共设政策条款140条280个项目。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框架上优化调整

  一是保留“1+9+N”政策体系。(1)原“9”的政策作为共性通用政策类别,总部经济、上市企业政策单列成两个政策,原建筑装饰设计政策列入N政策;(2)原“N”的政策作为细分产业和区域性措施类别,将去年和今年陆续出台的供应链产业、专业服务业、金融科技、时尚产业、新一代人工智能、私募基金、企业债券直通车、华强北低成本空间、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措施列入“N”政策;(3)为避免适用条款企业认识不一致、重复申请,对于“N”政策的条款与原“9”的政策条款一致的,在原有政策对应删除。

  二是招商引资政策已统一标准,为避免重复赘述和企业误解,各分项政策删除招商引资共性条款,保留个性化条款。

  三是除外情形只作为个性化设置。为避免与资金管理办法不一致,分项政策涉及不受上一年综合贡献或年度支持总额500万元限制的情形在具体条款提及,不再分项政策中作为共性情形。

  四是优化简化申请指南清单。结合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收文情况,优化简化申报材料,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务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并提供样式模板。

  (二)机制上改革创新

  一是专业机构外包服务。申请数量和佐证材料较多的项目,可与专业机构合作,提高审核效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如探索银行贷款贴息与银行合作,金融业增资、债券融资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

  二是创新企业融资支持。创新融资支持方式,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如科技创新政策新增知识产权入股支持,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形式出资入股企业;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为企业直接融资开辟一条便捷渠道;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和资助改革创新产业资金机制,建立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并行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将股权投资和直接资助方式有机结合,实现市场配置资源,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三是智能化平台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推动政策资源匹配等智能化服务平台,如智能匹配政策企业服务App、政策服务机器人,将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市区各产业政策,提升企业政策获得感。

  (三)内容上充实完善

  1、优化部分政策条款

  一是延长银行贷款贴息支持时间范围。支持上一年1月1日到本年项目申请日的贷款,给予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支持,享受全年贷款贴息支持。

  二是进一步精细设置经营支持标准。除市考核各区工业增加值经济指标,工业经营支持以工业增加值为标准外,其余经营支持统一标准。

  三是加大总部经营人才奖支持力度。支持额度按工薪个税8%比例支持,但不可重复申请产业创新人才奖项目。

  四是细致设置部分支持标准。根据实际受理办理情况,调整支持标准范围,更贴近企业实际情况,如文化产业和建筑装饰政策综合贡献支持将1000万元综合贡献基数改为500万元基数,文化产业政策影视动漫演艺类支持按总成交额的1%支持,减少分档分区间支持的弊端。

  2、增加新政策或新项目

  新增项目或政策更紧密结合当前福田经济发展需求和重点片区和产业发展导向,将有限资金放到关键环节,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一是支持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加强了金融业、上市企业、福田特色行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社会影响力债等债券融资工具支持,设立“香蜜湖绿色金融创新奖”,创新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增加拟上市企业和上市服务机构支持,新增私募基金政策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政策,将供应链、专业服务业、金融科技、时尚产业、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福田特色产业专项措施纳入政策体系。

  二是重点片区规划导向,支持重点商圈转型升级。出台华强北低成本空间政策,促进华强上步片区产业转型发展,加快创新型产业集聚;对华强北商圈企业或机构,进行改造升级、创新发展消费新业态、引入品牌旗舰店、体验店、主力店等给予支持,并着手研究制订河套保税片区、香蜜湖片区产业政策。

  三是增加纳统企业入库支持。在现代服务业政策中,增加对上年度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统计数据库支持;在行业协会政策中,新增行业协会引入企业属于四上企业的支持;对新入库的工业企业,根据其产值规模给予支持。

  四是增强关键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对于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进行改造,采用新技术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五是园区运营支持与综合贡献挂钩。入驻企业获得市级以上资金支持的、资本市场融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综合贡献达10万元以上的、引入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园区,按综合贡献给予运营机构资金支持。

  六是培育商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对“无人超市”、“无人餐厅”、“无人便利店”等创新型商业新业态门店的企业给予支持。

  七是增强新兴产业小微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支持。对从事深圳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未来产业或金融科技产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在地统计名录库内的小微文化企业,不受综合贡献限制,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时,延长银行贷款贴息支持时间范围,支持上一年1月1日到本年项目申请日的贷款,给予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支持,享受全年贷款贴息支持。

  八是关注企业核心人才支持。增加文化产业、时尚产业、建筑装饰设计业核心技术人才支持,按综合贡献情况,分级分档给予奖励,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企业即可获得至少10万元的人才奖励。

  九是全力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研发,鼓励原创研发和创意设计,如创新载体、研发机构进行细化分类支持,最高达2000万元支持;提高科技创新技术配套、新增新兴产业计划配套;新增文化企业R&D投入等支持。

  十是增加行业协会职业化建设支持。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职业评级等职业化建设,稳定行业协会人才队伍,持续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化服务能力。

  五、政策申请主体应符合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一)在福田区注册登记、税务、原则上统计关系在福田;符合产业资金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或对福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组织及个人。

  (二)申请项目必须为企业近3年内组织实施的项目。

  (三)限制和除外情形

  1.母子公司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

  2.对同一企业的支持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的综合贡献;

  3.同一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综合贡献特大的企业或在地统计属于大型以上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经区政府认定的特大项目支持不超过2000万元。

  (四)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网”(https://www.szft.gov.cn/)自行如实申报,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同时按要求递交有关材料至福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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