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3-22 17:52来源 : 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索引号 : /2023-10506366
根据福田区财政局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福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福财直〔2020〕69号)、《福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福财直〔2021〕25号)、《福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福财直〔2021〕26号),福田区财政局分别于2021年1月及2021年8月下达三笔专项资金1108万元、237万元及54万元,合计下达1399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一是我区伤残人员、“三红”、“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参加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群体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的补助支出。
三、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
我局分别于2021年1月、2021年8月回函区财政局将中央下达的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108万元、237万元、54万元分解下达至各街道办事处,总计1399万元。实际支出1398.9854万元,剩余145.63元。资金执行率99.99%。
四、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局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做到使用合规、支付及时,全面落实了优待抚恤政策,保障我区在册优抚对象生活待遇,切实减轻了在册优抚对象在生活方面的负担,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设定的绩效目标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人数,目标完成值为≥1200名,实际完成值为1267名,本目标已完成。
(2)质量指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为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目标完成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本目标已完成;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的准确率,目标完成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95%,本目标已完成。
(3)时效指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目标完成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本目标已完成;补助优抚对象的完成时间,目标完成值为2021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值为及时完成,本目标已完成。
(4)成本指标
经费足额拨付率,目标完成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本目标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为优抚对象生活情况,目标完成值为有效改善,实际完成值为有效改善,本目标已完成;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的完成率,目标完成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本目标已完成。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为有利于优抚对象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目标完成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本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情况
设定的绩效目标为:优抚对象对补助资金的满意度,目标完成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本目标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