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邀请旁听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
| 发布时间:2008-02-26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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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旁听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08年1月1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邀请不是区五届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员旁听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一、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 二、区直机关和各街道办事处部分副处以上人员; 三、各街道社区工作站部分站长; 四、部分市民代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