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清查准备、入户清查流程和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
| 发布时间:2008-10-15 来源:区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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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入户清查准备、入户清查流程和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充分的入户清查准备、正确的入户清查流程、有效的特殊情况应对方法,是决定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顺利实施、高质量完成的重要因素。 一、入户清查准备 (一)认知准备 1、清查依据认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福府[2008]26号) 2、清查行为认知 政府行为 如实申报清查资料是单位和个体户的法定义务 (二)物品准备 1、《致经济普查对象一封信》 2、《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福府[2008]26号) 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法规小册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 4、普查小区地图 5、工作手册(补充)、普查员手册 6、三张表(611、612和613) 7、《2008年经济普查表签收单》、《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报表收表预约通知书》 8、工作证件(工作证、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笔等 (三)确定清查路线 1、沿普查小区边界实地走一遍 2、制定调查计划,调查路线,并在小区地图上进行标注 二、入户清查流程 (一)开场白 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我是什么人(即说明自己的身份); 2、我想干什么(已派发一封信的先问是否收到,如没有的补发一份,接着说明来访目的、调查的性质和大致内容); 3、表明不会占用对方太多时间; 4、调查数据的用途(表明调查的重要性); 5、承诺对调查数据保密和对普查对象如实提供数据权力的保障规定; 6、表示希望得到对方的支持。 举例: 您好,我(们)是福田区XX街道办的经济普查员,这是我的证件(出示证件)。 请问贵单位是否收到《致经济普查对象一封信》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福府[2008]26号)(如果没有,补发)。根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现在我们国家正在进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清查,我们今天来这里主要是进行基本情况的调查登记。这次调查不会占用您太多时间,请您配合与支持。 国家开展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为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制定各行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二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我们将为您保守商业秘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二条))。这次您提供的普查数据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今后处罚的依据,所以请您放心提供您的真实情况(《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 (二)要求被调查者出示相关证照资料,判定被调查者应填报的清查表种。 请您出示贵单位的登记注册证件(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2008年1-9月的财务报表,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对有证件(执照)的,根据证件(执照)认定,对没有证件(执照),根据单位划分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三)判定后填表 1、判定为单产业法人单位的,指导单位相关人员填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611表)。 2、判定为多产业法人单位的,指导单位相关人员填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611表)、《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612表)和自身(法人本部)及属下所有(包括异地)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611表)。 3、判定为个体经营户的,由普查员填写《个体经营户清查表》(613表),并要求个体经营户签名确认。 如不能当场填报的: 对留置611表、612表的单位,要求会计或统计人员到场当面讲解如何填报,留下《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报表收表预约通知书》等,约定再次上门的收表时间,并要求单位有关人员在《2008年经济普查表签收单》上签名。 对613表,要按登记顺序留出个体户摊当的位置并做相关标记,以便提醒自己下次上门。 (四)收表 在对611表和612表进行收表时,普查员要认真检查是否有漏项、缺项,如有则必须补齐漏项、缺项,最后还要填表人和单位负责人核实并签字、盖章。 最后要再次感谢清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最后说声“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再见”,“如果有问题还要麻烦您”。 三、特殊情况处理方法 (一)应对拒访的处理方法 因为被访问人对经济普查工作不了解,或者对普查中涉及的调查内容心存疑虑,或者是访问的时间选择不当等,都可能造成调查暂时被拒绝。普查员要确定对方拒绝或不愿配合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 1、为什么要调查我? 遇到此类问题,普查员要向对方说明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清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按照规定,您和所有的其他企业/个体经营户均属于我们的清查范围(《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2、提供这些资料会不会对我有不利影响?我能不能看看别人的资料? 对于这种情况,普查员要重申普查纪律是绝不能泄露调查资料的,普查员对调查对象提供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并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关条款给他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二条),特说明普查数据决不会作为征税、交费或任何行政处罚的依据,严格限定用于宏观分析和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按有关法规我们对您提供的资料负有法定保密义务,不会给第三者查看,所以你也不能查看其他人的资料。 3、“我很忙,没有时间”,“我马上要外出”。 遇到这种情况,普查员需要仔细辨别。如果被访问人真的因为忙,无法接受访问,普查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被调查对象建议:“我等您手头的这件事忙完”,或者“我等会儿再来登记”。如果被访问人只是嫌麻烦,普查员应地解释调查的重要性和法定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九条),并说明不会耽误很多时间,不要因被访问人声称非常忙而有迟疑,甚至轻易放弃调查。 4、拖延性拒绝,如:“老板不在”,“负责人不在”,“我是新来的”。 (1)追问单位负责人如何联络 请问您们的老板/负责人在哪里?大概什么时候回来?请把你的老板/负责人的手机号码给我,我和他(她)沟通。 (2)实在无法立即联络到单位负责人 留置《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报表收表预约通知书》和611表、612表,当面讲解如何填报,并要求单位有关人员在《2008年经济普查表签收单》上签名。 5、我没登记注册证件、我没组织机构代码,不用登记吧? 按国家规定,不论是否领取登记注册证件、是否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都是本次清查的对象。 6、分支机构不愿填报,如“我这里只是分公司/分店,有什么事情找我们总公司/总店吧。” 这次清查是面向全社会所有单位的,实行在地登记原则,即使是分公司/分店也都要向当地普查机构报送清查表。 (二)其他情况处理方法 在调查工作中,调查员有可能遇到一些其他特殊情况,这时首先应保持冷静,分析具体情况,一般可通过上级或者借助外力来完成调查,以下是几个特殊情况及其处理方式: 1、对人员进出控制较严的商住楼普查员难以进入 普查员最好事先与商住楼的物业管理部门联系,争取理解和配合,取得物业登记资料,对楼内的单位逐个进行清查。 2、普查员耐心解释和宣传后,被访问人仍然坚决表示拒绝调查 这种情况应及时向区经普办汇报,然后由区经普办联合有关人员组成的调查小组,统一进行攻坚来解决,或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进行处罚(《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 3、普查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如果受到辱骂、口头恐吓、身体骚扰或暴力等威胁,普查员应迅速离开,并向上级普查机构报告。如果遭遇洪水、雪灾、地震、滑坡等严重自然灾害时,保护好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在需要夜间或者到荒僻的地区进行清查时,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普查员一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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