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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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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联络员制度的通知(福经普办[2008]4号)
发布时间:2008-10-13 来源:区统计局

 

 

 

 

 

 

福经普办[2008]4号

 

关于建立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数据处理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区各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了加强区经普办数据处理组与各街道经普办的业务联系,共同完成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特建立数据处理联络员制度。

要求各街道经普办指定一名专门的数据处理联络员,并于9月24日前将人员信息报区经普办。数据处理联络员应选择本街道熟悉计算机业务的、责任心强且比较稳定的人员。经普期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联络员的,应做好交接工作。

街道数据处理联络员职责:

(1)负责经普中各类数据(包括电子地图、单位名录、部门数据等)的接收、保管、保密工作;

(2)参加经普数据处理相关的各类学习培训,并负责培训街道其他数据操作人员;

(3)负责本街道的数据录入质量控制、数据备份保存。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82918333-2521  13632550383

 

 

 

 

 

 

 

 

 

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普查   数据处理   联络员△   通知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19日印发

(共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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