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基妇发[2008]40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及有关医疗保健单位:
为了探讨我市出生缺陷的影响因素,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提供依据,根据《深圳市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工作方案》(深卫基妇发[2007]38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二○○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