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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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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大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07 来源: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深圳市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大征集活动的通知

 

全区各单位:

深圳博物馆新馆定于今年12月18日,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开馆。作为新馆核心内容之一的《深圳改革开放史》,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以改革开放历史为题材的大型展览,也是我市向改革开放30周年献上的一份厚礼。为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深圳改革开放史》展览内容,宣传、展示深圳特区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大征集”活动,向全市人民征集具有深圳改革开放历史的文物。

我区开展“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大征集”活动,由区文化局统一负责(具体实施方案附后)。凡拥有具有较大历史价值和典型代表性的实物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可将资料直接送区文化局(区委大楼2304室),由区文化局收集、登记、整理后,统一移交深圳博物馆。

征集时间:3月6日——6月6日(或可适当延迟)

联系 人:余茂奎,联系电话:82918607、内线:2319

 

附件:深圳市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大征集活动方案

 

 

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6日

深圳市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大征集活动方案

(送审稿)

深圳博物馆新馆定于今年12月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开馆。作为新馆核心内容之一的《深圳改革开放史》,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以改革开放历史为题材的大型展览,也是我市向改革开放30周年献上的一份厚礼。为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深圳改革开放史》展览内容,宣传、展示深圳特区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今年2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大征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深圳市委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配合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和深圳博物馆新馆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特别是特区建设者踊跃捐赠,进一步做好改革开放历史文物的征集、保护和收藏工作,并为深圳博物馆新馆《深圳改革开放史》展览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展品。同时,通过征集活动,回顾深圳28年波澜壮阔、艰辛而又辉煌的发展历程,保存城市记忆,弘扬特区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奋进的热情,推动深圳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二、征集范围与对象

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经济建设、政治生活、城市发展、社会变迁等方面具有较大历史价值和典型代表性的实物资料。包括:

(一)文稿文献类:文件、手稿、讲话、计划、规划、总结、通知、倡议、合同(契约)、协议、信函等;

(二)图片音像资料类:照片、底片、电影胶片、图表、录音带、录像带、影碟等;

(三)书报刊类:书籍、报纸杂志(创刊号或重要报刊,包括企业单位内部读物)、画册、连环画、挂历、地图、教材、教案等;

(四)宣传品类:旗帜、标语、布告、海报、宣传画、传单、横幅、会标、袖标、贺幛、挽幛、广告等;

(五)证章牌匾类:勋章、徽章、纪念章、印章、奖杯、奖状、证书、证件、锦旗、牌匾等;

(六)票据证券类:汇款单、邮寄物品凭证、工资条、印花、税票、原始股票、股票代码卡、股票抽签表、债券、人民币兑换券、侨汇券、代用券、物资供应券、邮票、影剧院入场券、游览景点门票、车票、消费发票等;

(七)民间语文类:家书、情书、日记、读书笔记、记事簿、记账簿、文艺创作手稿、题词、明信片、贺卡、纪念册等;

(八)生活用品类:服饰(服装、鞋帽、眼镜、首饰)、家具、自行车、家用电器(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电风扇、电吹风机)、乐器、体育健身器材、美容品以及其他生活用品:

(九)通讯工具类:电话、手机(包括“大哥大”)、传呼机、传真机等;

(十)美术品类:书法、绘画、雕塑(包括创作样稿)、工艺品等;

(十一)与历任国家和省市重要领导职务同志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相关的各类物品:

(十二)深圳当地企业的早期产品或有纪念性的产品及生产设备、生产工具等。

其他能够反映改革开放历程以及深圳历史沿革、人文历史的实物资料等。

三、征集办法与程序

(一)征集渠道

1、各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内有关深圳改革开放历史的实物资料开展一次专题征集活动,对发现的实物资料要及时做好收集、整理和移交深圳博物馆工作,本单位可留存复印件或复制品。

2、市直属各单位现存的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如档案、史志部门现存的改革开放历史实物资料和图片,报业集团和广电集团现存的改革开放历史图片影像资料等,由深圳博物馆根据《深圳改革开放史》展陈的宣传需要进行采集,有关单位应无偿提供、转借或复制,做到资源共享。

3、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捐赠或积极提供征集线索。捐赠者可直接与征集活动办公室联系接洽;办公室工作人员亦可根据捐赠人意愿和实际需要,登门征集。

(二)征集程序

1、清点造册,报送基本资料。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应在征集过程中对发现的档案文献和实物资料要及时整理造册,并按征集活动办公室要求填写《深圳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征集登记表》(见附件),注明所送实物的详细情况。

2、组织专家评估。拟征集的实物先由文物鉴定专家组进行筛选、鉴定。对单位、个人移交或捐赠的文物,由深圳博物馆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对其中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由深圳博物馆给予适当奖励,并邀请捐赠者参加深圳博物馆新馆开馆典礼;对经专家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实物资料,由深圳博物馆说明原因并退还本人。

3、统一移交征集文物。经专家组鉴定后拟征集的改革开放文物,由各区、各有关单位统一填表移交深圳博物馆;个人捐赠将文物随同《深圳改革开放历史文物登记表》一并直接送设在深圳博物馆的征集办公室。

四、活动组织与协调

主办: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文物局

深圳市档案局

协办: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承办:深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

     深圳博物馆

     深圳商报《文化广场》

市文物局成立文物大征集办公室和文物鉴定专家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文物鉴定评估以及接受文物捐赠等各项工作。征集活动办公室设在深圳博物馆。联系人:莫小培、赵艺竹、黄小宏,联系电话:82101704、8209794l、82097141。

 

附件:《深圳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征集登记表》(可在深圳博物馆网站下

载,网址:http://www.shenzhenmuseum.com.cn

 

 

 

 

 

 

 

 

 

 

 

 

 

 

 


 

深圳市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征集登记表

序号

征集

日期

名称

类别

数量

质地

时间

尺寸

捐赠主体

保存现状

价值说明

专家评估意见

联系方式

 

 

 

 

 

 

 

 

 

 

 

 

 

 

 

 

 

 

 

 

 

 

 

 

 

 

 

 

 

 

 

 

 

 

 

 

 

 

 

 

 

 

 

 

 

 

 

 

 

 

 

 

 

 

 

 

 

 

 

 

 

 

 

 

 

 

 

 

 

 

 

 

 

 

 

 

 

 

 

 

 

 

 

 

 

 

 

 

 

 

 

注:1、捐赠主体:指捐赠文物的个人或单位;

  2、价值说明:由捐赠者填写,说明拟捐赠文物的价值、发生的历史事件等;

3、保存现状:指实物的完好程序。

登记人:            接收人:            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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