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人口计生组办〔2007〕20号
关于印发《2007年度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区各计生兼职单位:
经研究,定于12月18日至12月31日对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落实2007年度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现将《2007年度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和《2007年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福田区2007年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方案
2.2007年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
任制考核评分表
3.2007年度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制考核时间安排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福田区2007年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为了做好2007年度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检查我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兑现区政府与各兼职单位签订的《深圳市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所明确的奖惩规定,进一步促进我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
二、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2007年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黄华强
副 组 长:蔡转弯
成 员:钟新平、陈雪芳、卢邦有
办公室主任:陈雪芳
副 主 任:谌江乐
成 员:陈雪梅、黄小平、孙树红、魏小凡、郭 光、徐卫平、
李汉金
考核工作分成两个考核小组进行,成员从区计生局、各街道办事处和福田公安分局、福田工商分局、区租赁局、区财政局各抽调1名计生干部组成。
三、考核单位和内容
考核单位:福田公安分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局、福田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租赁局、区财政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统计局、区文化局、区城管局,共14个单位。
考核内容:区政府与各兼职单位签订的《深圳市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中计划生育管理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四、考核时间步骤
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2月3日—12月18日)
计划生育各兼职单位对一年来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准备书面工作总结材料。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12月18日—12月21日)
检查组按照《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考核组成员根据汇报及现场检查的情况,评出各单位所得分值,区人口计生局结合省、市检查情况,评选出达标单位和先进单位。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五、特殊加减分
1、被考核单位在考核年度内(2006年10月-2007年9月)接受省检查并取得优良成绩加20分,接受市检查并取得优良成绩加10分,多次接受检查按最高分计分。接受省检查反馈问题1条扣10分,2条及以上的扣20分,严重的“一票否决”;接受市检查反馈问题1条扣5分,2条及以上的扣10分,严重的“一票否决”。考核年度内多次接受检查,多次出现问题,累计扣分。
2、未按时派人参加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每缺一次扣2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未参加的每次扣3分。
六、奖励与处罚
(一)经考核验收达标的区计生兼职单位,区政府给予3万元奖励,被评为先进的单位给予6万元奖励。
(二)对未达标单位,区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对单位责任人将按“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07年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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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内容 |
标准分 |
评 分 方 法 |
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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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组织
机构20分 |
3 |
成立领导小组,有正式文件明确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职责,明确计生管理专(兼)干。(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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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领导重视,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二次以上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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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制订严格的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有得力措施。(缺一项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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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初有工作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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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宣传
教育8分 |
2 |
有组织学习计生政策的资料和记录。(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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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宣传栏张贴计划生育管理的宣传资料,并及时更新。(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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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的资料和记录。(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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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落实
责任12分 |
6 |
本系统所属单位落实了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有责任书,有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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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管理本系统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的具体措施和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本系统计生信访案件,积极主动调查,按时答复,落实处理(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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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落实部门管理职能60分 |
15 |
在办理出生入户手续时。需核查申请人拟入户的街道计生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政策外生育的还需核查父母户籍地街道计生机构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查实一例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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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在办理零散劳务人员暂住证登记、发放时,对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要核查经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按验证率百分比得分);
对拒不履行避孕节育和孕情检查义务的夫妇,根据当地计生工作机构的提请,滞留暂住证,待当事人落实后发还。(对计生工作机构的提请,发现一例不落实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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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各派出所每月向辖区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提供辖区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员信息和有关数据,经辖区计生工作机构提请,提供有关超生人员信息材料,协助查实人户分离的超生人员的现居住地地址。(随机抽查派出所,每发现一个派出所不协助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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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在办理市外入户时,应检查迁出地街道或区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超生者,全户不批准迁入。(违反规定,发现1例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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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区人事局 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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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内容 |
标准分 |
评 分 方 法 |
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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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组织
机构20分 |
3 |
成立领导小组,有正式文件明确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职责,明确计生管理专(兼)干。(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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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领导重视,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二次以上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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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制订严格的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有得力措施。(缺一项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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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年初有工作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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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宣传
教育8分 |
2 |
有组织学习计生政策的资料和记录。(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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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宣传栏张贴计划生育管理的宣传资料,并及时更新。(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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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的资料和记录。(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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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落实
责任12分 |
6 |
本系统所属单位落实了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有责任书,有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本单位本系统计生信访案件,要积极主动调查、弄清情况,按时答复,落实处理。(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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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管理本系统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的具体措施和有关规定。(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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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落实部门管理职能60分 |
15 |
在办理市外调干手续时,须核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生育二孩的,须核查区人口计生局出具的计生审核证明,凡1982年4月1日以后超生的不予办理调干手续。(违反规定,发现一例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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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在审核干部招聘、录用、提职、晋升工资、评选先进和各种行政奖励时,实行计生“一票否决”的规定,严把计划生育关。(违反规定,发现一例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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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办理审批流动人口聘用手续时,要查验用人单位与辖区计生工作机构签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或现居住地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随机抽查用人单位,按验证率百分比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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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要把好人事代理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的入口关。在办理市内调干手续时,若办理用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手续时,须核查用人单位与辖区计生工作机构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或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其计划生育管理;在办理个人委托代理手续时,须核查委托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生证明,由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其计划生育管理。(未落实措施,每发现一例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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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区劳动局 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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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内容 |
标准分 |
评 分 方 法 |
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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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组织
机构20分 |
3 |
成立领导小组,有正式文件明确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职责,明确计生管理专(兼)干。(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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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领导重视,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二次以上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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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制订严格的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有得力措施。(缺一项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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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初有工作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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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宣传
教育8分 |
2 |
有组织学习计生政策的资料和记录。(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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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宣传栏张贴计划生育管理的宣传资料,并及时更新。(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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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的资料和记录。(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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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落实
责任12分 |
6 |
本系统所属单位落实了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有责任书,有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本单位本系统计生信访案件,要积极主动调查、弄清情况,按时答复,落实处理。(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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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管理本系统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的具体措施和有关规定。(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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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落实部门管理职能60分 |
15 |
在办理用人单位劳务用工手续时,须核查用人单位与辖区计生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或核查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经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方可办理劳务用工手续。(按抽查比例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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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在办理已婚人员招工、调工及出境就业时,对流动人口须核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深圳市户籍已婚人员,须核查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生育二孩的,须核查拟调入单位所在地区人口计生局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凡1982年4月1日后超生的,不予办理招(调)工手续(未落实措施,发现一例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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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安排就业时,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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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劳务人员到我区就业的,在上岗培训中,应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内容,并要求其办好户籍地核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居住地计生部门验证。(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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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配合社区落实户籍挂靠人员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未落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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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田区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