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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创建“绿色旅游饭店” 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工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7-08-21 来源:区贸易工业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市政府提出的《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提高我区酒店业的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使用资源;坚持节能环保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相结合,强化政策导向,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酒店业切实转变增长方式,节约使用能源,改善管理方法,积极开展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活动,为实现全区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福田区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等工作。

  长:贺海涛

  员:李健盛(区发展计划局局长)

朱世平(区经贸旅游局局长)

廖吉安(区科技局局长)

蔡传松(区财政局局长)

陈明达(区环保局局长)

杨树大(辖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旅游)局,由朱世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总体目标和步骤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初步实现将辖区酒店业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通过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力争使星级饭店的“绿色旅游饭店”比例达到100%。

(二)推进步骤

为实现以上目标,分三个阶段实施此项工作:

1.2006年6月—2007年6月,发动阶段。制定出台有关扶持措施,广泛宣传四川大厦、圣廷苑酒店的循环经济发展经验,形成全行业参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环境和整体氛围。按“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使第一批30家宾馆酒店通过《绿色旅游饭店》旅游行业标准要求,获得“绿色旅游饭店”称号。

2.2007年6月—2009年6月,深入推进和巩固提高阶段。使所有的星级饭店和有条件的非星级饭店按《绿色旅游饭店》标准要求,开展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活动,获得“绿色旅游饭店”称号。

3.2009年6月—2010年6月,总结完善阶段。要全面达到既定目标要求,使可持续发展、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成为行业的新时尚,成为全行业生产的共同指针。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创绿”活动。在全区星级酒店和非星级酒店中开展以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生态和谐为主题的创建活动,鼓励宾馆酒店按国家旅游行业标准LB/T007-2006实施和改进环境管理,切实转变增长方式。

    2.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宾馆酒店参加“创绿”活动。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宣传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树立企业“创绿营利”的经营理念,力争在“十一五”期间,辖区全部星级酒店达标评定为“绿色旅游饭店”。

3.对达标评定为“绿色旅游饭店”的宾馆酒店,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十一五”期间,每年在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根据LB/T007-2006国家标准的等级划分,分别对获得金叶级和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宾馆酒店,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推行酒店业清洁生产,鼓励宾馆酒店对空调、照明、电梯、供水、锅炉、厨房餐饮等能耗较大、易产生污染的设备实施节能和环保改造,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

5.对宾馆酒店实施节能、环保改造的,区计划、经贸(旅游)、科技、环保、辖区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主动提供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专业信息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科学、有效地实施改造。

6.发挥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宾馆酒店投资实施节能、环保改造。根据《福田区关于创建“绿色旅游饭店”鼓励实施节能环保改造的若干措施》规定,“十一五”期间,区政府设立的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三项经费、产业技术进步资金、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每年要安排相应的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宾馆酒店实施节能环保改造项目,企业可向区各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资金扶持申请。为鼓励企业实施更多的改造项目,同一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和享受多个改造项目的资金扶持,但获得资助的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凡是申请资金扶持的改造项目,其节能、减污成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得到相关评审机构的认可,方可获得资助。

五、工作要求

(一)分工协作,共同推动。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经贸旅游局牵头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引导和推动开展“创绿”活动,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密合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区计划、经贸(旅游)、科技、环保、辖区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积极为“创绿”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企业应制定推进循环经济的分步方案,明确创建的目标和指标,建立并实施有关节能、环保和倡导绿色消费的规章制度。企业各级管理者要定期检查各部门的运行情况,做到有记录,有整改措施,有成效。

(三)宣传引导,重视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以及“创绿”活动必要性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引导酒店在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达到节能环保要求。

企业应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循环经济和环境意识培训和教育,特别要对资源利用和节约能源等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确保本项工作持之以恒。区经贸旅游局和企业要积极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要利用各种传媒,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宣传活动,使顾客和市民广泛接受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旅游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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