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福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区委大楼4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21人,实出席15人。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德森的委托,常务副主任刘建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成立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办公室的决定》。会议决定2008年1月23日至25日在福田会堂召开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为保证会议的如期召开,成立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办公室,负责本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决定附后)
二、会议根据福田区第118选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补选区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确认了王勋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报告附后)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决定附后)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邀请旁听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决定附后)
五、会议审议了福田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及主持人建议名单、大会秘书处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建议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人员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人员建议名单(草案)、代表团编团名单(草案)、大会通过决定决议的表决办法(草案)。会议原则通过以上文件(草案),同意提交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草案)、《福田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福田区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草案)、《福田区2008年部门预算》(草案),以及区人大财经工委的有关初审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草案)、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同意提交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会议审议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同意提交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梅林关口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两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梅林关口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为730万元;福田区皇惠小学配套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为1588万元(决议附后)。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2007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决定对办理成效突出的区政府办公室等10个先进承办单位给予表彰,对建议办理代表满意率为100%的区城改办等24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决定附后)
会议最后,常务副主任刘建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了一年来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区政府对各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情况。
主 持:刘 建
出 席:庄顺福、杨庆芳、黄华毅、蔡传松、周伟民、何国平、曾晓帆
李伟民、郝 立、简容强、岳 岭、石佑君、刘宏伟、陈 衡。
请 假:许德森、王大平、刘光滢、李台然、沈凌云、李吟发。
列 席:区政府杜玲,区法院孙同、区检察院李育忠,区政府办公室周益川、区组织部季必平、区发改局冯流看、区财政局李健盛、区审计局房思敏、区城管局杨沾吉、区建工局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