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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福田区2007年度本级决算的决议
2008-10-06

福人常〔200827

 

关于批准福田区2007年度本级决算的决议

2008826日深圳市福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区人民政府:

福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决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福田区2007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福田区200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福田区2007年度本级决算。

 

附件:关于福田区200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初审报告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

                                                                                                         2008826

 

 

 

 

 

 

 

关于福田区200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初审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区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关于福田区2007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的议案》和《福田区二00七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区政府2007年度财政决算,一般预算收入34226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5511万元,动用预算结余1600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3865万元,全年可用财力507642万元。一般预算支出405667万元,加上上缴上级支出17777万元,全年财政总支出42344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结余8.42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有所结余的目标。

审查认为,2007年,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培植税源,强化收入征管,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收入任务;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明显,社会公共事业投入及民生保障力度加大;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200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基本得到落实。总体来看,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同意区财政局局长李健盛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田区2007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同意区审计局局长黄勇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田区二00七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批准福田区2007年度财政决算。

二、2007年我区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支出压力较大;二是临时性请款追加规模仍然较大,预算约束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有的未经财政部门同意就自行调整预算科目,挤占专项经费结余;四是部分基建资金使用情况不够理想,有些基建项目早已下达了投资计划但长期未能实施。对此,政府及各有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为进一步做好今后财政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严格依法理财,提出如下建议:

1、做好增收节支,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今年我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不确定的政策增支因素较多。财税部门必须密切关注财税运行情况,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加强收入征管,认真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对各项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要尽快清理上交国库。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从严控制临时性请款和超预算支出,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得擅自调整预算。要加强对项目经费预算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加大对预算执行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培训和指导,凡是年度可预见的支出,必须纳入年度预算,合理、规范、全面地编制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3、加大对各类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推进对各类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历年财政周转金往来款长期挂账形成呆账的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快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对已下达资金计划但长期未实施的部分基建项目,在查找分析原因后,尽快清理调整,避免资金出现闲置,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4、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工作。按照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规定,对被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审计决定,限期逐项整改。政府及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要追究责任,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四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2008826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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