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从速参加2008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08-07-25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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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速参加2008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008年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认定于08年8月20日截止,我局对辖区部分常规报表单位进行了统计检查,仍有部分单位的统计员未持证上岗,而且至今没有报名参加2008年从业资格认定。请未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单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安排统计人员参加2008年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认定工作。我局将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检查,对无统计从业资格从事统计工作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或依法罚款。 相关事项请查询网址:http://www.szft.gov.cn/zfbm/tj/ 联系人:叶辉乐、田冬; 联系电话:82918432 82978015。 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