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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印刷企业安全隐百日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及福田区印刷企业安全生产信息采集表
发布时间:2008-09-26 来源:

关于开展印刷企业安全隐百日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印刷企业:

为深刻吸取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血的教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遏制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连续发生的严峻态势,根据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文化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深文[2008]259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全市新闻出版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深新出[2008]17号)文件精神,决定从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化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消防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南山2·27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不足7个月的时间内,龙岗又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特大火灾事故,充分说明部分企业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此次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血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到人,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不抱侥幸心理;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首位来抓,决不允许安全事故毁掉共同辛勤经营成果和任何一个美好人生。

二、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包括:

1、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是否制定消防紧急疏散预案和救治预案,是否经常进行演练;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4、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灯能否正常工作;

5、各种消防设备是否齐备有效,工作人员是否会熟练操作;

6、是否私自搭建阁楼,是否有人物混居现象;

7、工作人员是否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8、车间、场所是否存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严格控制明火;

9、电线是否老化、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现象。

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安全保障设施和员工的培训工作,要主动聘、邀请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现场排查和讲解,并做好排查记录。

三、认真填写《福田区印刷企业安全生产信息采集表》。由于企业经营过程中有关信息资料经常变更,变更后没有及时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给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带来一定的麻烦,企业可能由此丧失应有的权益。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详细的信息资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希望各印刷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于10月12日前,把填写的《福田区印刷企业安全生产信息采集表》报送福田区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赵野  蓝钦华   联系电话:82925511  8291833-2309 《福田区印刷企业安全生产信息采集表》可以在福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ft.gov.cn)下载,望企业之间互相告知。

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附:《福田区印刷企业安全生产信息采集表》)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出版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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