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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意见》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4-02-11 来源:
 

根据粤委办 [2003]140号《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意见》,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政府物业管理的进一步改革,从源头上杜绝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的现象,现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政府物业资产清查,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单位物业进行经营获利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以粤委办 [2003]140号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根本,全面开展政府物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政府物业资产流失,完善政府物业登记、管理、分配、使用制度,有效提高政府物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  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物业清查的对象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各部门(含各街道办事处、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区政协机关、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武装部以及依照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物业资产清查范围:上述单位所有物业,包括办公用房、住宅、工商用房、仓库、其他用房(含附属配套设施及经有关部门批准搭建的临时性、简易性用房)及场地。

三、  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清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福田区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长:宋建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蔡铨毅(区委常委)张仁利(副区长)李天祥(区国资委副主任)

  员:刘向东(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温砚欣(区纪委)  宁(区纪委)邵建平(区委区府办)卢李广(区财政局)黄双强(区国土分局)谢建新(区建设局)房思敏(区审计局)蓝国通(区机关事务局)张小明(区集体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向东同志兼任,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袁吉辉同志、区纪委(监察局)林永辉同志担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1-2名,抽调人员名单于1230日前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清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各系统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单位)的清理登记、填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清理登记工作责任人。

四、清理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个清理工作分宣传动员、单位自查自报、核实汇总并制定处置方案、总结上报并落实处置方案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3121日至20031226通过召开动员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粤委办 [2003]140号文件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领会精神,提高认识,把做好政府物业的清查登记(含经营性物业资产和非经营性物业资产)工作作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保廉工作的大事来抓。

(二)自查申报阶段:20031227日至200416在本阶段工作中,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深圳市福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清查登记表》(表一)及《深圳市福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物业清查登记表》(表二),自觉自查,实事求是,不留死角,如实申报单位物业资产情况,并于200416日前如实上报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大楼2618室、电话: 82918333-26242607262382918625)。

(三)核实汇总并制定处置方案阶段:200417日至2004116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查自报情况,对各单位的物业资产情况进行核实、登记、统计,分类汇总全区政府物业情况,按粤委办 [2003]140号文件处置原则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物业资产的有关规定,对经营性物业资产制定处置方案,报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总结上报并落实处置方案阶段:2004117日至2004228处置方案经区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资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执行。清理工作结束后,区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清理是一次全区性规模较大的政府物业资产大清查,是反腐保廉、维护政府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粤委办 [2003]140号文件、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深刻认识开展政府物业资产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严肃纪律,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展政府物业资产的清查工作,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福田区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在清理工作中,任何单位不得隐瞒不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作进度、阻挠工作开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三)实事求是做好清理登记。物业资产清查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清查工作,在清查中做到三对照、三查、三看,即:对照检查内容,查物业去向,看有无漏登;对照历史资料,查产权登记,看有无漏记;对照物业现状,查面积,看有无流失,实现政府物业资产的全面登记,不留死角,不漏登记,实事求是地把政府物业清查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一、填表说明 

          二、深圳市福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清查登记表

     三、深圳市福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物业清查登记表

                                                

                                                            福田区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物业资产工作领导小组

                                                              二ОО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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