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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通讯(2005年第19期)
发布时间:2005-12-15 来源:SRC-120

 

   委员通讯

 

 

第 19 期(社情民意专刊)

政协深圳市福田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14日


关于建设经济适用房改善低收入劳动者居住条件的建议

    区政协委员周昭文、欧礼鹏反映,深圳晚报、新浪网、深圳热线联合举办的“深圳房地产调查”显示,有92%的人认为目前深圳的房价比较高,其中有60.5%的人认为“很高”,有31.5%的人认为“偏高”。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处于特殊的转型时期,我市的经济结构有了较大的变化,大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经改制后股份化了,不少企业职工下岗待业,经济收入较差。另据最新数字统计,深圳全市共登记暂住人口1026万多人,其中在各类出租屋居住的有616万多人、未在出租屋居住的有410万多人。而目前深圳的房价较高,远超出普通工薪阶层的承受能力。大力兴建经济适用房,改善我市常住、暂住低收入劳动者的居住条件,让低收入阶层“居者有其屋”,才能体现政府的关怀。

    因此建议:1、选择合适地段,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改善低收入阶层者的居住条件。应从深圳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调整深圳房地产市场结构,充分考虑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住房需求,不能不顾其购买力和承受力。2、加强对深圳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府在城市规划、房价和非居住性购房的控制上,既要考虑平民百姓可以买得起房,又要满足少数富人住到好房。3、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对土地资源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对购地建房的房地产商,应坚决要求其不得转让,确保住宅建设用地价格稳定。4、整顿房地产市场,加强成本核算与监督,控制房屋售价。要禁止炒房行为,打击对房屋的囤积,积极培育“大众房地产市场”。5、制订经济适用房销售供给政策。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群体,具有社会福利性质,属于住房低端产品。要制订经济适用房相关条例,保障低收入阶层“居者有其屋”,维护他们的基本生存权。

建议在新洲路莲花路交叉路口兴建人行天桥

    区政协委员周昭文反映,新洲路与莲花路交叉路段,东侧为市中心医院、莲花北村,东南侧为莲花山公园,西侧为景田北居住区和商业服务区,车流量、人流量逐年增长,因附近的多个公共汽车上落站均离设有斑马线的人行横道较远,不少行人图方便,经常冒着生命危险横穿马路,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建议:1、在新洲路与莲花路交叉路口,或在新洲路莲花路口与北环大道之间,规划建设一座人行天桥,最好是能建设一座横跨新洲河的人行天桥;2、在该路段适当位置建设人行过街地道;3、进一步完善新洲路南北向的中间隔离设施,防止行人爬越;4、将新洲路莲花北村西出口南北行的公共汽车站前移至新洲路莲花路交叉路口附近,方便行人按斑马线过马路;5、加强交警和交通协管员对该路段的管理。

建议给石厦北一街留出一块绿地

    区政协委员章岩、谢锦辉反映,自1999年以来,短短的四、五年间,在石厦北一街信托花园附近的弹丸之地,先后兴建有阳光四季(六栋高层)、丽阳天下(两栋高层)、缔馨苑(两栋高层)、绿洲丰和(六个单元门连体三十余层)、蓝天海云居(两栋高层)等五组高层住宅,每座高楼均达三十余层。密集的高层住宅楼之间,仅留有狭窄的便道,一到夜间,无处停泊的车辆挤满便道和人行道,每晚被阻塞无法通行的车辆烦躁的鸣笛声,成为这个地区居民长年被困扰的一大公害。石厦北一街紧邻深圳市中心区,如此密集地兴建高层住宅,不考虑道路、停车、绿地的合理配套,实在难以体现以人为本、和谐社区的人文要求。建议将丽阳天下以北、阳光四季以南之间尚未动工的一小块空地留作绿化地,以弥补该地区严重缺乏绿化面积之缺陷。

莲花路交皇岗路口应拓宽

    区政协委员张小挺反映,无论莲花路往东或笋岗路往西,在莲花路口都会拥挤,车多固然是原因,但路口似仍有改造的空间。建议:1、分别拓宽莲花路交皇岗路两边的路口,效果是:笋岗路往西直行进入莲花路能顺畅通过;莲花路右转皇岗路在上下班高峰期能顺畅无障碍右转。2、可以考虑将公交车站挪到过街桥洞之上,两边各建一个上下车平台,用台阶通向桥洞地面。此举既延伸了大巴依次进站停车的线路,也缩短了居民的过往行程,最大限度地杜绝行人翻越路障的行为。

关于扩宽皇岗口岸进出口的建议

    区政协委员张威明、文泗和等反映,深圳皇岗口岸是深港出境一个繁忙的口岸,随着内地和香港居民通过皇岗口岸进出境越来越频繁,该口岸的挤拥情况也越来越明显。出境大堂的入口本来就比较狭窄,且实际可以进入的通道入口只有可以通行一个人的宽度,当大量出境旅客挤拥出入大堂时,很容易发生意外,特别对小孩子和拖着行李的旅客而言,情况更危险。建议扩大皇岗口岸出入境大堂门口的宽度,让旅客出入更方便、更安全,且增加边检检查证件通道,解决挤迫问题。

建议市区内路牌、路段数码化

    区政协委员郑詠基、文超彦等反映,福田区现时的路牌、路段除了路名外,有时只加上东西或南北二字,标识不明,建议在路牌左右两旁标明路段是什么号至什么号(如1—30号),右面是什么号至什么号(如31—60号)。让行人或驾驶者皆易于寻找,不会枉走路程,浪费时间。对营业者、商人、找亲戚朋友者、旅游人士等皆有帮助。

辖区内汽车专业市场违章使用土地问题应妥善处理

    区政协委员朱文豪反映,近年来,汽车专业市场为辖区内商贸经济,特别是地方税务作出了重要贡献,汽车专业市场大多占用闲置土地,虽然土地使用功能不符,但未造成社会危害,不应作为一般违章建筑处理,应给予妥善安排,否则将造成汽车商贸企业搬迁,税源流失。

    建议:1、通过变更土地用途,使专业市场合法化。如:香蜜湖用地,原为市府划拨给香蜜湖公司旅游项目用地,既然香蜜湖公司无法使用,应当由政府收回且暂同意完善手续作临时汽车交易广场使用,对于以后未按用途违章使用的,可没收出租非法所得,或补交商业用途土地使用费。2、对于使用高速公路桥下及周边用地的,区政府或职能部门应主动召集相关企业进行协调,商讨对策,针对高速公路周边是否真的不适宜兴办汽车市场的问题进行研讨。据了解,标远汽车展厅用途曾由省有关部门审批过,区政府应给予这些纳税企业最大的帮助,能保留的应想办法进行保留,通过整治使其满足城市市容要求。3、使用区政府储备用地,临时改变功能5-10年,兴建新的汽车交易市场。

内地与香港应互相承认对方的验车标准结果

    区政协委员张威明、郑詠基反映,目前对于同一车辆,内地和香港都要进行验车。而且,两地的验车规定和标准也不一致,因而对车主造成很大困扰。建议内地和香港的交管部门协调,互相承认对方的验车标准和结果。同一车辆只要在任何一地验车合格,其结果就可以用于办理另外一地的相关手续,达到“两地一检”的简化效果,既方便车主,也节省两地交管部门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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