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应当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资格考核。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提高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局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依法开展此项培训和考核工作,目的在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推动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培训考核对象
凡属福田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投资人等以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
三、培训考核方法
今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培训考核工作,采取以生产经营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辖区为单位,分期分批分地点进行的方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培训考核统一使用市安监局指定培训教材、考核大纲、考核试题,由市安监局认定的具有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授课,我局负责培训的组织管理和考核、评分。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我局审核申报,市安监局统一颁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考核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五)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五、培训考核要求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时参加培训。
(二)各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负责发动、督促所在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按时参加培训,区安监局将在今年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培训考核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凡没有按规定参加培训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将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培训费用每人每期450元。
二00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