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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
 
字号:
申请社区医疗康复服务
 

信息索取号

FF040400201-2007-020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生成日期

2007-12-21

关键词

社区 医疗 康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申请社区医疗康复服务

办事人类别 残疾人或其家属、监护人
事项类型 其他
办理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街道填写《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申请表》,街道加意见并盖章;2、申请人持街道已加意见并盖章的《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申请表》、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到相关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接受评估,并取得评估报告;3、申请人凭评估报告和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核实材料后提供服务(对辖区贫困、低保残疾人的社区医疗康复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400元/月;二级残疾300元/月;三级残疾200元/月;四级残疾100元/月。辖区户籍非贫困、低保残疾人按上述标准的50%予以补贴。残疾人按上述额度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进行医疗康复,超出额度的由个人自付)。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1、《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申请表》2、残疾证3、身份证、户口4、评估报告

办理时限

60天

办理地点 按办理程序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4:00到17:00
联系电话 83925022
权利义务
收费标准及依据

网上下载表格
注意事项

具体评估机构如下1、视力残疾: 福田区视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福田区人民医院, 福田区深南路3025号, 83982222)。2、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福田区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福田区妇幼保健院,福田区金田路1019号,83590071)。3、肢体残疾:福田区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福田区中医院,福田区景田北路6001号,83548611)4、精神残疾:福田区精神病防治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福田区新沙路9号,83898120)5、辅助器具配置:福田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指导中心(深圳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福田区雨田村1号,83349771)

内容或其它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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