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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业务办理
 
字号:
宣传品审批业务
 

信息索取号

FC170400108-2007-001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宣传品审批业务的条件、材料要求和审批流程

生成日期

2007-10-31

关键词

公开类型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宣传品审批业务

办事人类别 单位、个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1999年6月30日通过)

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办文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综合科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办(局)分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到办文窗口领取批文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1、《宣传咨询活动申请表》一份;2、申请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物业单位的意见 4、场地设置示意图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 82978032
权利义务 请申办人提供真实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下载表格
注意事项

内容或其它内容

 

 


附件:
相关业务表格:
· 宣传活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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