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取号
FC260500501-2007-001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福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协议见证的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生成日期
2007-11-02
关键词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见证程序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福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协议见证
市国房局相关规定及要求
1、股份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备齐相关资料;2、政策法规科核实资料、了解项目情况、查看改造现场;3、政策法规科向办领导行文请示;4、办领导审批;5、区城改办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6、办文结束。
1、市、区政府关于旧村改造的相关批复;2、旧村改造项目立项批文;3、环评报告;4、建设用地方案图;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工程开工许可证;8、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9、拆迁补偿协议;10、公证书;11、拆迁项目基本情况,包括:被拆迁户数、栋数、建筑面积,已签约户数、栋数、建筑面积等;12、拆迁计划与方案。
区城改办在收到拆迁补偿协议见证申请材料后,如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材料齐全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出具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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