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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城中村(旧村)改造
 
字号:
城中村改造整体拆除重建项目
 

信息索取号

FC260500501-2007-001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福田区城中村改造整体拆除重建项目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

生成日期

2007-11-23

关键词

城中村改造、办理程序及资料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福田区城中村改造整体拆除重建项目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

办事人类别 股份合作公司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办理程序

1、股份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进行改造;2、相关科室了解情况、向办领导行文请示;3、城改办请示区政府,将该村纳入本区城中村改造计划;4、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划文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本辖区内各城中村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区城中村改造计划,报市政府备案。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股份公司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提交要求改造的相关书面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区城改办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如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材料齐全的,应在60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请示。

办理地点 福田区新洲南路(新沙路口)国防大厦613室
办理方式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
联系电话 83589158、83589377
权利义务 请申请单位提供真实的相关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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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内容或其它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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