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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福田区城中村改造整体拆除重建项目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 |
| 办事人类别 |
股份合作公司 |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
| 办理程序 |
1、股份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进行改造;2、相关科室了解情况、向办领导行文请示;3、城改办请示区政府,将该村纳入本区城中村改造计划;4、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划文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本辖区内各城中村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区城中村改造计划,报市政府备案。 |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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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材料 |
股份公司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提交要求改造的相关书面申请材料 |
| 办理时限 |
区城改办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如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材料齐全的,应在60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请示。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新洲南路(新沙路口)国防大厦613室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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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 |
| 联系电话 |
83589158、83589377 |
| 权利义务 |
请申请单位提供真实的相关资料。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网上下载表格 |
无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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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或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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