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English
站内检索
搜  索
 
高级搜索
政府邮箱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目录 >> 区财政局 >> 政务信息公开 >> 业务办理 >> 采购业务 >>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
福田区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
 
字号: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
 

信息索取号

FC07030701-2007-001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

生成日期

2007-10-29

关键词

工作程序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

办事人类别 区行政事业单位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福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办理程序

1、区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人)针对具体采购项目递交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申请及相关材料。2、工作人员收齐资料并登记。3、区财政局采购办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4、审核意见报区财政局分管局长、局长审定。5、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分管区长、区长审定。6、出具复函。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申请函、项目资金已落实的证明材料、提出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 区财政局
办理方式 非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82918397
权利义务 请相关申请单位备齐申请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下载表格
注意事项

1、采购项目须落实项目资金后方可进行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变更审批。2、来函或请示中应注明采购项目的预算资金总额,并附上相应资金落实依据,如计划下达文件、审计预算文件等。3、 如果采购单位是二级单位,函件应附有一级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加盖公章。4、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申请须参照《采购法》的规定,在来函或申请中明确采购方式,并说明申请理由,申请理由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内容或其它内容

 

 


附件:
 
 
     
2007 © 版权所有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00038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本网站域名:www.szft.gov.cn,www.szft.net.cn,www.futian.net.cn 中文域名:福田政府在线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