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管理规定》的通知
福妇字[2006]09号
各街道妇联、各基层妇女组织:
为了规范我区“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水平,我们对2004年制定的《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管理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福 田 区 妇 联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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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印发 “巾帼文明岗” 管理规定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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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报: 市妇联,华强、满衡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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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06年8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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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50份) |
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管理规定
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是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巾帼建功活动的深化。为推进我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更广泛、更深入、更持久地开展,进一步规范“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管理,加强我区女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和调动广大妇女在实施福田区“大经济、大文化、大环境、大服务”发展战略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现对2004年制定的《福田区“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对区级“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创建申报
(一)“巾帼文明岗”基本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均可向区妇联申报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
1、女性占60%以上,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岗位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岗位成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诚实可信、办事公道,成绩显著。
4、岗位成员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妇女成为岗位标兵或能手。
5、制定并严格执行符合本岗位要求的操作规程、服务示范、服务承诺。
6、建立健全“巾帼文明岗”档案,相关资料齐全,有专人整理、记录和保管。
7、工作环境整洁卫生,服务态度真诚、热情,便民设施完备。
8、岗位负责人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能发挥先锋模范表率作用。
9、制定符合本岗位工作实际的创建规划和标准,具体目标、任务流程的分解要具体详细、合理明了。
10、创建工作得到单位、行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纳入整体工作安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务求实效。
11、工作成效得到本单位、行业的党政领导充分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的广泛赞誉。
(二)申报要求
根据“巾帼文明岗”的基本条件,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的单位须提出创建申请,主要步骤:
1、成立创建“巾帼文明岗”工作领导小组。
2、提出本单位“巾帼文明岗”的创建目标、对服务对象的承诺和创建活动计划。
3、填写《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报区妇联审批(附表一)。
4、区妇联核实申请单位是否具备“巾帼文明岗”的基本条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予以批复。
二、考核验收
(一)自评申报
1、创建单位经过开展创建区级巾帼文明岗活动,已达到区级巾帼文明岗标准,按照《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由本单位开展自评工作。
2、经单位自评,达到区级“巾帼文明岗”的标准和要求,填写《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自查登记表》(附表二)和《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登记表》(附表三)以及创建工作小结等材料,于每年6月前向区妇联申报区级“巾帼文明岗”。
(二)考核验收
1、区妇联接受区级“巾帼文明岗”的申报后,于每年7月牵头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对申报“巾帼文明岗”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2、考核验收工作从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服务质量、业务技能、工作效益等五个方面按《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附表四)进行评分,对单位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荣誉奖,以及本岗位创建特色突出的岗,给予适当加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评为区级“巾帼文明岗”。
3、考核验收工作采取以下形式进行:一听,听取申报单位创建“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二看,实地察看“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情况;三评,听取“巾帼文明岗”服务对象对创建工作的评价;四议,考评小组根据《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议。
(三)命名授牌
1、经考核验收合格,由区妇联命名授予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的荣誉称号。
2、区妇联对区“巾帼文明岗”进行授牌和表彰。
三、监督管理
(一)实行动态管理
1、区妇联对区级“巾帼文明岗”的管理采取自我评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各“巾帼文明岗”每年进行一次自查,自查材料在年底报区妇联;各基层妇联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巾帼文明岗”每年检查一次,如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区妇联;区妇联对区级“巾帼文明岗”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要进行处理。
凡有以下情况的单位给予撤消称号处理:
(1)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发生;
(2)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发生损害消费者、客户、人民群众利益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经查证属实;
(4)岗内部管理混乱,岗位成员之间关系恶化、纠纷不断、矛盾重重,明显影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属实;
凡有以下情况自动取消巾帼文明岗,收回牌匾:
(1)集体中女性比例低于60%的;
(2)主要负责人无女性的;
(3)集体解散、改组、变更工作任务的;
2、区级“巾帼文明岗”通过深化创建活动,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可逐级申报全国、省、市级“巾帼文明岗”。凡申报全国、省、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单位,应由创建单位向区妇联提出申请或区妇联推荐,考核小组评议通过后,由区妇联统一报上级妇联审批并命名授牌。
(二)完善管理制度
1、实行挂牌服务。“巾帼文明岗”的牌匾要悬挂在本单位显著位置,窗口行业“巾帼文明岗”的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佩证上岗。
2、实行服务承诺。公开“巾帼文明岗”的服务承诺内容,设立意见箱和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实行工作创新。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内容。
4、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巾帼文明岗”的档案资料,按照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服务质量、业务技能、工作效益等五个方面内容建立动态的档案,在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创建“巾帼文明岗”网页,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回复,并予以解决。
附件: 1、《福田区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登记表》
3、《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
4、《“巾帼文明岗”挂墙资料》
附件1
福田区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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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岗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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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岗位)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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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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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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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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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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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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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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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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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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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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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岗目标
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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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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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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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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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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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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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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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上报。
附件2
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登记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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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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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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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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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负责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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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事
迹 |
|
|
自
查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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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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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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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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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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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及汇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
附件3
深圳市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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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
评 分 内 容 |
定分标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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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项 |
基 本 条 件 |
(1)女性占60%以上,有创建班子,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是女性; |
2.5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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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岗位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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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诚实可信、办事公道; |
2.5分 |
|
(4)岗位成员努力学习、钻研技术、有相当数量成为岗位标兵或能手; |
2.5分 |
|
(5)档案健全、资料齐全,订阅妇女报刊杂志; |
2.5分 |
|
(6)工作环境整洁卫生,服务设施齐备; |
2.5分 |
|
(7)岗位负责人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2.5分 |
|
(8)创建工作得到单位、行业领导重视、支持,工作成效显著。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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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项 |
基 础 管 理 |
(1)制定专门的创建规范,做到活动有计划、创建有目标; |
5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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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出岗位特色,制定的岗位标准高于本行业、本系统的一般要求,岗位成员85%以上达标,有工作总结;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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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视群众意见和要求,能根据社会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改进、完善自身工作内容和方法;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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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群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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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项 |
服 务 质 量 |
(1)岗位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高的职业道德的水平; |
4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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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着装符合规定,精神风貌良好,礼貌待人;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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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群众解难;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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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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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社会公开承诺,提供优质服务,便民服务项目有新意、切合实际。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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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 |
业
务
技
能 |
(1)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效率高; |
5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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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技能技巧表演比赛;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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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员工在各类技术考核中100%合格,60%以上达到良好。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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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 |
工
作
效
益 |
(1)工作的质、量要达到同行、同岗先进水平; |
10分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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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年内受到有效投诉不超过1次且能及时整改;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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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人才和环境效益,工作成效的到肯定。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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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项 |
获
荣
誉
奖 |
国家级 |
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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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加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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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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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
加4分 |
说明:考评总分85分以上达到区级“巾帼文明岗”标准。
附件4
“巾帼文明岗”挂墙资料
一、“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巾帼文明岗”建岗目标
三、“巾帼文明岗”工作职责
四、社会服务承诺
五、“巾帼文明岗”岗位成员一日活动安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