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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登记 |
| 办事人类别 |
政府、企业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七条;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7月4日建设部第44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案)第二条;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3年5月2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第十九条。 |
| 办理程序 |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提交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41号窗口;2.窗口人员出具收文回执,并将资料提交到建管科;3.业务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4.申请人凭收文回执在办理时限期满后到办理窗口领取变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领取退文回执。 |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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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材料 |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各一份);2.变更前、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3.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份);4.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5.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对原《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确认,或重新提供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签字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提供电子文件一套,原件两套);6.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41号窗口 |
| 办理方式 |
现场收文,业务经办人在办理时限内审核办理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 |
| 联系电话 |
82978031;82918670 |
| 权利义务 |
请申办人提供真实资料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网上下载表格 |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 |
| 注意事项 |
施工许可变更登记等申请材料除注明只提供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提供书面文件。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
| 内容或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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