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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方案报建审批(自建项目) |
| 办事人类别 |
法人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1.《深圳市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公民防护地下室规定》(深府[1994]231号);2.《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民防办[2005]30号)。 |
| 办理程序 |
1.建设单位提供报建资料;2.民防办审查报建资料;3.符合规定的提出建设意见,发出《人防地下室建设意见征询单》。 |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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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材料 |
1.填报《人防地下室报建登记表》1份(原件);2.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或宗地图复印件1份;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承办文件复函(核验原件)1份;4.建筑设计方案图1套(原件)。 |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因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计算在内)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41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
| 办理方式 |
后台办理 |
| 办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
| 联系电话 |
82918187 82918752 |
| 权利义务 |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网上下载表格 |
http://www.szft.gov.cn/zfbm/js/wsxz/index.jsp/深圳市福田区人防地下室报建登记表 |
| 注意事项 |
1. 建设单位提供的各份资料中,建设单位名称、用地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2. 如报建项目的设计经济指标、层数的认定、功能等有变化,应重新办理报建手续。 |
| 内容或其它内容 |
发出文件: 《人防地下室建设意见征询单》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