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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人防工程
 
字号:
人防工程方案报建审批(免建项目)
 

信息索取号

FC100400501-2007-003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人防工程报建审批依据、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生成日期

2007-11-01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方案报建审批(免建项目)

办事人类别 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1.《深圳市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公民防护地下室规定》(深府[1994]231号);2.《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民防办[2005]30号)。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提供报建资料;2.民防办审查报建资料;3.符合规定的提出建设意见,发出《人防地下室建设意见征询单》和《人防工程核准单》。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1.填报《人防地下室报建登记表》1份(原件);2.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或宗地图复印件1份;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承办文件复函(核验原件)1份;4.建筑设计方案图1套(原件);5.建设单位免建人防地下室申请1份(原件、盖公章)。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因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计算在内)

办理地点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41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办理方式 后台办理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联系电话 82918187 82918752
权利义务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下载表格 http://www.szft.gov.cn/zfbm/js/wsxz/index.jsp/深圳市福田区人防地下室报建登记表
注意事项

1. 建设单位提供的各份资料中,建设单位名称、用地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2. 如报建项目的设计经济指标、层数的认定、功能等有变化,应重新办理报建手续。

内容或其它内容

 

发出文件:  《人防地下室建设意见征询单》3份,《人防工程核准单》2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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