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业主委员会申请解聘和采用招标方式 |
| 办事人类别 |
业主委员会 |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2、深圳经济物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3、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4、关于物业管理招投标有关程序规定的通知; |
| 办理程序 |
1、业主委员会向区建设局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科提供备案材料;2、物业科审查备案材料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予以提出书面备案意见;3、上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备案;4、通过市、区两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到市国房局进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 |
| 申请条件 |
|
| 提供材料 |
1、深圳市物管项目招标活动备案表(一式五份)2、业主委员会成立(或换届,或提供增补委员证明材料)备案通知书(验原件,留复印件)3、业主委员会议材料(1) 业主委员会议通知书(原件);(2) 业主委员会议通知及材料送达签收表(原件);(3) 业主委员会签到表(原件)(到会委员签字);(4) 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过半数委员出席,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并加盖业委会印章)(验原件,留复印件)(5) 业委会会议纪要(验原件,留复印件);(6) 业主委员会议决定事项的书面材料(原件);(7) 业主委员会议决定的公告书及送达业主签收表(原件,加盖业委会印章)。4、采取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文书5、业主大会决定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1) 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书(原件) ;(2) 业主大会会议材料签收表(原件) ;(3) 业主大会签到表(原件) ;(4) 业主大会记录(验原件,留复印件);(5) 业主大会会议纪要(验原件,留复印件);(6) 业主大会业主签到表(原件);(7) 业主大会决定统计结果(原件);(8) 业主大会决定公告书(原件,加盖业委会印章)。6、其它证明材料(1)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 经办人办理备案事项的委托证明材料(原件,须经业委会主任签名,加盖业委会印章);(3) 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 (4)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5)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现物业管理公司向业委会主动提出退出物业管理项目的函和业委会的复函(验原件,留复印件);(6)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解聘现物业管理公司通知书(原件)及送达通知书签收表(原件);(7) 招标机构成员情况一览表(原件);(8) 业主委员会委员无欠费证明。7、业主委员会承诺书 承诺内容,包括上述所提供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代表广大业主意愿;应负有的相应法律义务和责任 |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41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
| 联系电话 |
82978031 |
| 权利义务 |
请申办人提供个人真实材料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网上下载表格 |
http://www.szft.gov.cn/zypt/zfml/qjsj/ywbg/ |
| 注意事项 |
1、业主委员会提供申办解聘和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证明材料齐全,对没有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规定的,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具有真实性和真正代表广大业主意愿的,予以办理备案;2、业主委员会提供申办证明材料不齐全,对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规定的,不能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具有真实性和真正代表广大业主意愿的,不予以办理备案;3、对业主委员会有违反物业管理法规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法律和民事纠纷,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解释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受理备案期间,若收到相关投诉,暂停办理备案,待投诉问题处理完结,视具体情况而定;5、如无整改意见,将备案情况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招标人要加盖印章。 |
| 内容或其它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