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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
| 办事人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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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
| 办理程序 |
1.物业服务企业向区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提供备案材料.2.行政服务大厅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属实符合有关规定的,行政服务大厅出具回执.3.大厅将资料交于物业科建档保存备查. |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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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材料 |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物业管理项目备案申请登记表(附件下载)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副本(验原件收收复印件)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竣工验收备案回执复印件5.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协议)备案登记表(0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不需要提供此项)6.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收收复印件)7.物业企业授权委托书8.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二、物业服务合同1.物业管理项目备案申请登记表(附件下载)2.物业服务合同副本(验原件收加复印件)3.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协议)备案登记表(属续聘的合同不需要提供此项,但需要提供业主大会同意续聘的表决结果统计表及结果公示,并加盖业委会公章)4.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收收复印件)5.物业企业授权委托书6.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物业企业公章 |
| 办理时限 |
15日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41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00到5:00 |
| 联系电话 |
82978031 |
| 权利义务 |
请申办人提供个人真实材料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网上下载表格 |
http://www.szft.gov.cn/zypt/zfml/qjsj/ywbg/ |
| 注意事项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副本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
| 内容或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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