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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物业管理
 
字号: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信息索取号

00000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生成日期

2008-01-25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办事人类别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办理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向区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提供备案材料.2.行政服务大厅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属实符合有关规定的,行政服务大厅出具回执.3.大厅将资料交于物业科建档保存备查.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物业管理项目备案申请登记表(附件下载)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副本(验原件收收复印件)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竣工验收备案回执复印件5.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协议)备案登记表(0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不需要提供此项)6.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收收复印件)7.物业企业授权委托书8.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二、物业服务合同1.物业管理项目备案申请登记表(附件下载)2.物业服务合同副本(验原件收加复印件)3.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协议)备案登记表(属续聘的合同不需要提供此项,但需要提供业主大会同意续聘的表决结果统计表及结果公示,并加盖业委会公章)4.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收收复印件)5.物业企业授权委托书6.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物业企业公章

办理时限

15日

办理地点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41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00到5:00
联系电话 82978031
权利义务 请申办人提供个人真实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下载表格 http://www.szft.gov.cn/zypt/zfml/qjsj/ywbg/
注意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副本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内容或其它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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