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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备案 |
| 办事人类别 |
物业管理企业 |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
| 办理程序 |
1.物业服务企业在福田区政府在线建设局网页下载并填写物业服务项目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2.物业服务企业向福田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受理窗口提交备案资料。3.受理人核准资料后,出具收件回执。4.受理人将受理资料移交物业科存档备查。 |
| 申请条件 |
已制定并实施的物业服务项目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
| 提供材料 |
1.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物业服务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2.物业管理项目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3.物业管理项目安全防范应急预案(验原件收复印件)4.物业企业法人证书、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 |
| 办理时限 |
即办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大院内) |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
| 联系电话 |
82978031 |
| 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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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网上下载表格 |
http://www.szft.gov.cn/zypt/zfml/qjsj/ywbg/ |
| 注意事项 |
请申办人提供真实材料 |
| 内容或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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