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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集体办廉政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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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政纪,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要求,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秉公办事,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 二、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决不收受或变相收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并对送钱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 三、严格要求身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姑息纵容他们借领导之便之名谋取私利,对打着领导或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要坚决予以抵制。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恪尽职守,敢抓敢管,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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