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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应届小学毕业生申报福田区初中一年级学位
 
字号:
福田区属小学台湾籍小学毕业生申报初中一年级学位
 

信息索取号

Fc030300401--004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福田区属小学台湾籍小学毕业生申报初中一年级学位

生成日期

2007-11-02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应届小学毕业生申报福田区初中一年级学位

办事人类别 福田区属小学台湾籍小学毕业生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关于台湾学生在我省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

办理程序

1、4月中旬,各小学和学位申请站印发《福田区2007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组织小学毕业学生及家长按要求如实填报学位申请表;2、4月下旬各校审核、录入、打印学位申请资料,请家长对申报内容再次签名确认;3、5月上旬,各小学通过招生网站打印学生的申请资料,班主任签名、学校盖章,并上报教育科;4、7月上中旬,教育科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公办初中学位,在“福田教育网”?“中小学招生”栏目公布分配结果;5、教育科向各小学发放小学毕业生的《福田区2007年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书》,向各初中发放拟接收的学生名册。6、7月上中旬,福田区各小学毕业生回原小学领取《福田区2007年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中学报到注册,过期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1、深圳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2、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同意的《台商子女就读申请表》;3、父(母)本地段的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或父(母)本地段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办理时限

按办理程序规定的期限

办理地点 毕业小学及指派初中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规定时间
联系电话 82918379
权利义务 申办人提供真实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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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有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的房产产权人必须是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产权在50%及以上;2、租房合同期限要从申请日或之前起,并跨越当年8月31日,承租人要求是儿童父母其中一人。3、所有材料验核原件,上交复印件(A4纸)。材料需真实齐全,若提供虚假材料,区教育局不保证就近入学。4、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5、台湾籍学生入学收费享受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内容或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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