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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
| 办事人类别 |
社会人员 |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
| 办理程序 |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 2、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受理截止日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人材料和信息上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4、市、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考察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5、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不符合的,通知本人。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签领。 |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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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材料 |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7、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除以上基本材料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应材料。 |
| 办理时限 |
每年11月1日-15日在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11月16日-30日受理材料(依据深圳市教育局文件为准)。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委大楼20楼2010室 |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时,下午2:00-5:30时 |
| 联系电话 |
82918333-2016 |
| 权利义务 |
请申办人提供个人真实资料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网上下载表格 |
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www.szjszg.edu.cn)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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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或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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