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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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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呈报指南
 

信息索取号

Fc030300701-2007-001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深圳市福田区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呈报指南

生成日期

2007-11-02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呈报(初中、小学、幼儿园)

办事人类别 法人、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理程序

1、申办人提出办学申请,向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提交本指南二(一)项申办材料;2、区社管办对申办者的申办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组织人员实地察看,提出部门意见;3、报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同意后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的向申办人书面说明理由;4、自受理筹设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筹建期不得超过三年,否则须重新申报。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①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申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加盖公章)3、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4、开办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等,交原件。)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6、学校土地产权、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7、《深圳市福田区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呈报表》8、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注:提交的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应由申办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福田区教育局社管办2004室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6:00
联系电话 82918336
权利义务 请单位或申办人提供真实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下载表格 从http://www.szftedu.cn 进入福田教育网,点击“社管办”即可
注意事项

内容或其它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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