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①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申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加盖公章)3、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4、开办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等,交原件。)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6、学校土地产权、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7、《深圳市福田区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呈报表》8、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注:提交的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应由申办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