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①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申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加盖公章)3、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4、①学校首届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推荐法定代表人的决议;②拟任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①交原件②验原件、交复印件)5、校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任职上岗证、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6、学校董事的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7、开办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和银行存款证明等,交原件)8、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9、会计、出纳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资格证书、职称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0、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1、学校土地产权、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12、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由卫生监督所出具,验原件、交复印件)13、学校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由消防部门出具,验原件、交复印件)14、学校建筑质量合格证明(由质监部门或有检测资格的企业出具,验原件、交复印件)15、学前教育机构须提供卫生保健合格证(由卫生局出具)16、①学校章程②由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关于通过章程的决议(交原件);17、《深圳市福田区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呈报表》;18、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