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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接收应届毕业生办理程序 |
| 办事人类别 |
应届毕业生 |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深圳市职员管理办法》 |
| 办理程序 |
1、 组织经经选聘或公开招考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体检;2、 体检合格的毕业生递交材料,并填写《应届毕业生信息表》;3、 工作人员录入毕业生个人信息;4、 工作人员审核毕业生材料,并上报区人事局;5、 市人事局审核资料并签发毕业生接收函;6、 毕业生领取毕业生接收函,回毕业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回市人事局、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 |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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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材料 |
1、 毕业生推荐表原件;2、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3、 毕业生成绩单(前七个学期,需学院盖章);4、 现实表现及“六四”“法轮功”鉴定原件;5、 《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6、 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 免冠近期一寸彩照两张;9、 推迟分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以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0、对于已婚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配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配偶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配偶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及“六四”“法轮功”鉴定原件;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1、对于已生育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深圳市计生中心开具的节育措施报告单。 |
| 办理时限 |
教育局人事科收齐材料后即报区人事局审批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教育局人事科(福田区委大楼2010室) |
| 办理方式 |
提交有关材料后待通知 |
| 办理时间 |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 联系电话 |
0755-82918332 |
| 权利义务 |
请毕业生提供个人真实材料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网上下载表格 |
1、《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下载地址:http://www.rsj.sz.gov.cn/rcyj/ywbzxz/;2、《应届毕业生信息表》等其他表格在人事科领取。 |
| 注意事项 |
《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填妥后需学校盖章,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盖章; |
| 内容或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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